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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人家要跟着,咱也不好反对。商业中心紧挨着的,就是中心。上次休假时把可以搬到古代的剧目都交代给九红排练,也不知道真的演出来是什么样子的。

路人行人很多,缀在身后的那个孩子似乎急于出手,只是跟了短短的十几米路,就贸然把手滑进我的衣襟。当然是被我一把扣住手腕。看来真是新手,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被我察觉。

微笑着等他说些求饶的话,像是什么上有八十老娘卧病在床,下有幼小弟妹嗷嗷待哺之类的苦衷。可是,这孩子却是沉默挣扎几下,发现不可能挣脱,就白着脸低声问道:“你待怎样?”

打量着这孩子的身量,不过是十来岁的样子,相貌倒是端正,有点儿像白文仲。

猛然间灵光乍现,想到那个可能,把声音压低到如同耳语一般,悄声问:“你可是姓白?”

这句话的效果当然明显,小家伙脸上的血色“唰”地一下全褪下去,嘴唇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。真让我猜中啦。赶紧拍拍他的头,安慰道:“别害怕,我是你爹的朋友,好朋友。”

他这才缓过气来,可是身体仍旧在轻轻地颤抖。

拉着他来到僻静处,把他抱在怀里轻轻地说:“可是从家里偷偷跑出来的?为什么这么缺钱?告诉我,我肯定为你保密。”

白文仲当初算是归顺,被封为靖候,俸禄好像是每年两千两银子,不至于没有零花钱给孩子吧。这孩子看年岁是他的长子,据说被教育得相当出色,却跑到街上作贼,想必是有原因的。

尚未发育成熟的身体努力地抑制住颤动,明亮的眼睛反复地看着我的面孔,眼里是浓厚的戒备之色。“你自称是我爹的好朋友,我却不认识你,你是谁?”

“嗯,那个……我和你爹只见过一面……那个……你爹提起过我吧……我是葛兰马。”

“葛中啵炕噬系膰鍑澹俊?br /

好像是吧。这就是我最出名之处吧。说不定在这个世界中能够名留青史,为断袖分桃的队伍再添新丁。

他表现出与年龄不符的谨慎,摘下我的帽子,摸摸头顶上的短发。这个世界中无论男女都是长发,只有我这个异类,始终保持齐耳短发。见到这个招牌一样的标志,他才放心,黯然说道:“娘病得厉害,大夫开的药每付要三两银子,家里没钱。”看到我惊讶的表情,又补充道:“爹来新都城之前,把家财都分给诸叔叔他们了。这府里上上下下几十口人,本来爹的俸禄还是足够。可是上个月爹花费千金把含情姑姑赎回来,把手头的银子全用掉了,还借债三百两呢。这个月府里全是喝粥度日。娘明明病得很重,却不肯吃药。爹爹他……”

所以这孩子才会铤而走险。

以白文仲的身份来说,在新都城是个尴尬的存在,只能夹着尾巴做人,想必也不会有什么交往。幸好这孩子遇到我,否则真会惹出祸来。

“啊,我想起来啦,你是白瑞德。你爹爹说过的。”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《飘》里的白船长,所以就记住了。

这孩子点点头,有点不情愿地叫一声:“葛……叔叔。”

当然,论辈分呢,我是他爹的朋友,这声叔叔喊的不冤。可是论年纪与模样,我和他高矮差不多,看面相也不分伯仲,让他喊我叔叔,是有点儿为难。

“这可不敢当。咱们相遇就是有缘,我们府里都叫我小马哥,你也这么叫吧。对了,你爹从哪里借到的三百两银子?”

“七龙会。五分利。”怪不得呢,原来是黑社会的高利贷。

捏着鼻子想了一会儿,还是不方便回侍郎府取银子。倒不是没有这个财力,现在我名下的财产,折合成银子,怎么也有几万两吧。但是,像白某人这种被迫投降的敌国皇子,是令小穆国朝廷非常紧张的存在,时刻担心他有反攻复辟的可能。与他来往的人,肯定会引起朝廷注意。要是让李知雨知道了,又要警告说不该和白文仲这种敏感人物来往。最好的办法,是瞒着李知雨暗中筹措一笔钱,人不知鬼不觉地才好。所以回府取银子这条路当然行不通。另外一个难处在于要顾及白文仲的自尊心,不要弄得像是嗟来之食一般惹人反感。所以……

主意打定,拍拍小白的大头,笑道:“你是怎么溜出来的?”

“后院有个角门。”

“我先送你回去,等会儿我再出现,要装作不认识我哦。”

靖候府就在不远处,可是那个角门却从里面被锁上。这倒难不住我,毕竟还随身携带着夜探的工具嘛。甩个飞爪上去,勾住墙角处的青砖,就跳过去啦。电影、电视剧中这种飞檐走壁的镜头都是倒着拍摄的,演员先站在墙头屋顶,再系着钢丝跳下来,给观众看的是倒带,连膝盖都不弯曲,就来个旱地拔葱“呼”地一声飞上去啦。可是就算是轻功再好也不可能摆脱地球引力嘛。反正就我现在的水平,所谓的轻功也就是可以借助外力跳过四、五米的高度而已。要是凭借自身力量又没有助跑的话,平地起跳,只有两米的高度。偏偏这墙头目测有两米多,只好乖乖地亮出飞爪,免得丢人。

打开角门,让小白进去,再叮嘱他几句,这才离开。

慢慢地顺着围墙走到正门,扣响门环。

这次门房应声而来,态度谦逊得好像我是他亲爹一般,满脸堆笑地问道:“您老是……”

唉,同样是做门房,人家咋就这么知道做人呢。完全不像李知雨家里的那几位门神一般凶恶。虽然说李侍郎是皇上的宠臣,侍郎府里还住着主管京城治安的正副巡检使两位权臣,那也得热情待人吧。等我忙过这一段,再整治他们不迟。

听到我报出“葛兰马”这三个字的大名,对面的人猝然一怔,目光凝固在我的小脸之上,好久才喃喃自语道:“这相貌很是一般嘛。”

看来我真是京城名人,而这相貌之平凡真是辜负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。其实已经足够清秀嘛。只是做为迷惑君王的囧囧,在人们想像中一定要妖媚到倾国倾城的程度吧。

所以也不能生气,谁让咱长得对不起观众呢。语气恳切道:“我真是葛兰马本人,绝对不是冒充的。你家候爷曾经与我有一面之交,烦请通报。”

这个时候去人家串门,当然是赶着饭点儿去的。白文仲一家正准备要开饭,当然不能把我领到那个喝粥的现场去参观,所以白文仲很快就迎接出来,满面春风地笑道:“还真是兰儿,这是哪阵风把你吹来的?”

“呵呵……我无家可归,上白大哥家蹭饭来啦。”

距离上次见他已经过去半年时间,他竟然消瘦许多,鬓角处居然已经有白发隐约可见。他只有二十六岁啊,正是朝气蓬勃的年纪,男人从青葱到成熟的黄金岁月啊。

“哈哈……兰儿你真是会开玩笑啊。你现在是跺跺脚京城都会颤三下的人物,还会没有饭吃。”

嗯,真的啊。立刻轻提右脚跺地三下。没有发生地震嘛。

只好老实交代说因为李侍郎家的门房不认识我,所以不得其门而入。至于为什么出宫这件事,却只是说顾承安开恩,准我回家休息几天。

白文仲浓密的双眉轻轻地挑起来,摆出了然于心的模样,笑道:“是你自己想要淘气吧。”

“对啊,白大哥就收容我几天吧。”

“那大哥就带你去下馆子。”他回头吩咐站在身后两步的那个管家模样的人道:“林伯,带上银子,咱们出门逛逛。兰儿你先坐大厅里喝口茶,我去换件衣服。”

果然事情和我预料的一样。白文仲不愿意把生活困窘的真相示于人前,只能打肿脸充胖子,摆出有闲亦有钱的样子陪我上街。

一行三人,当然要带上那位林管家。不用说,这位气质沉稳的中年人是顾承安安插在靖候府的眼线。外出这等事情,自然要随身监视。

春天的傍晚,微微有些寒冷,所以第一站就去饭店。虽然我已经用过晚饭,仍旧点足一桌子菜。我只是略吃几口就陪着喝汤,看那两人自我控制能力超强地以正常的姿态进食。两人只吃五分饱就停住,解释道:“中午吃得多,晚上还真吃不下去啥。”

结帐时花去一两半银子,两人全都面不改色,还真是镇定。我都有点儿怀疑是不是白瑞德那孩子说谎呢。眼看两人扔下银子就要走,我只好吩咐店里的伙计道:“把剩下的全装起来送到紫竹街的靖候府。”直到此时,才有喜悦的光芒在两人眼中闪过。真是的,差点儿就被他们骗过去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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