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

早上,fenix来电说,看我的熊样也是要卸下狼皮投奔羊群去了,狼兄狼弟们决定开除我狼族协会的职位,念在我加入狼族多年虽无功劳但有苦劳没有苦劳也有疲劳的份上,决定为我开个告别聚会。我知道,那不过是吃顿饭,到卡拉OK里去狂嚎一番罢了,这种事情,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在重复,那帮家伙的目的还是想见见清影而已。

这次约会,清影没有过多的考虑,爽快应承了。

当夕阳垂在西边的天上要下不下的时候,我开着阿桥的轿车来到了清影工作的地方等她,自从上次撞车后,大凡应酬我都不开车了。这是一间合资公司,我说了,对着清影老是意外,她竟然是个大公司的翻译,乖乖,白领!

和她在一块,心脏少点功能都不行。

“秋实,在发什么呆啊?”

我不用转身就知道是谁了,每次清影站在我身后时,我的脖子总会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酸痒。

清影穿着一身黑色色的套裙,胸前别着一颗简朴的K金镶嵌着紫色水晶的胸花,长长的头发扎成了髻,鼻梁上架着付小巧的金丝眼镜,肩上挎着黑色坤包,一双麂皮高跟鞋轻轻地踏在脚上。一切都那么自然得体,我的头却开始昏眩,眼睛发直。

“怎么?有什么不妥吗?”清影解开发夹,手掌在我的眼前来回摆了几下,原地转了一圈,左右检查自己的服饰,误以为有什么地方弄脏了。

清影的长发在金黄的夕阳下飞扬,散出醉人的飘逸……

天丫!我的心脏!

我舒了口气,镇定了一下,说:“来,牵我的手上车,让我做一次让男人嫉妒的男人,因为,你实在太漂亮。”女为悦己者容,如果一个女孩真的漂亮,那就告诉她吧,那么她将一次比一次漂亮。

“瞧你那呆样子。”清影“哧”的一声轻笑。

见了你能不呆的男人也没几个了,起码在这个海滨小城就没几个。人道是红颜祸水,当清影走在大街上,男人为了看她而酿出车祸,那清影便顺理成章地成了祸水。

上了车,我赶紧拿起一瓶矿泉水猛喝了一口。

“很渴?”清影问。

“是的。”我狼狈地的笑着,样子猥琐,口渴是紧张的一种表现。我紧张,所以我口渴。

我和清影来到预订的房间,阿桥他们都已经先到了,听到声音都将眼睛瞪得老大,眨也不眨地盯着门口。不过出了点小意外,让我不得不推迟给他们介绍清影。

因为,狼兄弟们见了清影一下便出了很多乱子。阿明的嘴一下子没关紧,茶水

流到了衬衫上;阿桥手中的杯子“铛啷”掉在盛杯碟上,幸好开始举得不高,没造成很大的意外。他的解释是--手滑。不过,看来嫂子不大相信,正狠狠盯着他。阿桥不敢正视,把头转到一边,赶快点上一根烟,可以理解他的恐惧,这浑球脑子里这时候除了剪刀怕且还是剪刀。fenix倒是最镇定自若的,只举起了杯子猛喝茶,但我知道,杯子里的茶水放下的时候肯定比举起的时候要多,里面一定多了很多fenix的口水。看着这么多的狼兄弟“狼态尽失”不禁暗叹:“英雄难过美人关啊!”

这顿饭便吃得稀里糊涂的,本来事前要我自罚多少杯谢罪等安排都忘得一干二净了。我想,如果他们换着是我,结束狼族生涯是唯一的选择了。

结果,阿桥饭都没吃完便推辞说有事,匆匆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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